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须严格依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相关规定,否则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可能会被追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可能会被取消。
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非就是高枕无忧了!仅今年下半年就有116家企业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追缴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那么,什么情况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呢?有三种情况,请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第十九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第十六条 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第十七条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经认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对于企业更名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