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专利资助的新消息
随着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申请质量的重视度的提高,最近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资助的情况进行了大范围的调整,打消了为了领取资助而申请专利的念头,这一政策得到了一些企业的支持,在他们看来,专利代表着科技的创新,每一件专利都应该有相应的科技含量。最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专利申请相关政策专项督查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重点督查专利申请相关政策的调整落实情况,具体是与专利的申请(包括 PCT 专利申请及其他途径向国外提交的专利申请)、授权、拥有和维持等相关的市、县(区)、园区各类政策,包含但不限于资助、奖励、补贴及与促进专利申请相关的其他财政资金扶持政策。
督查重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严格专利资助范围
应按照“授权在先、部分资助”的要求,调整和完善专利一般资助政策。对于专利申请的资助范围应仅限于获得授权的专利申请。对于未授权的国内专利申请,不应给予任何形式的财政扶持。
2合理确定专利资助标准
专利资助应以补贴部分专利申请成本为基准,专利资助对象所获得的各级资助总额不得高于其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和实际发生专利代理服务费总额。专利代理服务费的资助对象应仅限于具备专利代理资质的服务机构代理提交的专利申请。
3加强工作衔接避免超额资助
在实施专利资助时,应有明确规定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因多级资助或关联政策叠加,对同一件专利反复资助,受益金额超出缴纳官费和专利代理服务费总额。各地应采取对专利相关费用票据进行资助标记等措施,避免政策受益对象交叉重叠。
4强化专利申请相关政策台账管理
各地应建立专利申请相关政策台账,坚持高质量发展导向,全面梳理掌握市、(县、区)、各类园区的专利申请相关政策和促进专利申请增长的关联政策,对不符合要求的政策及时进行修改和废止。在发放资助过程中,应建立详细的专利资助发放台账,确保资助项目、资助对象、资助金额、资助资金去向可统计、可核查。
5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
对于被确认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等不规范行为的专利申请人、专利代理机构和代理人,应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弄虚作假套取专利申请相关财政资金的申请人,限期收回已拨付的财政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