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办函协字〔2017〕320号
各有关地方知识产权局: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知识产权集群管理试点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优势集聚区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协字〔2013〕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知识产权集群管理验收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协字〔2017〕34号)要求,我局委托第三方单位对2016年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集群管理工作进行了量化考核,并组织专家进行了验收评审。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请各试点地方知识产权局全面总结被评定为优秀等次单位的工作经验,加大工作成果推广应用力度,有效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同时,要认真督促验收不合格的工作单位进行整改,严格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及相关工作报告于6月30日前书面上报至保护协调司。保护协调司将按有关通知要求再次验收。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年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集群管理工作验收结果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7年5月19日
联系人:保护协调司 李 聪 朱晓东
电 话:010—62083211 62086707
传 真:010—62083171
邮 箱:hangyezhanluechu@sipo.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