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1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工作会议在苏州召开。会议总结了“十二五”期间全国专利代办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十三五”时期专利代办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据了解,”十二五”时期,我国专利代办工作发展成效显著。5年来,各代办处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地方知识产权局的领导下,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紧紧围绕专利审查工作,创新工作思路,转变服务理念,推动专利代办工作整体迈上了新台阶,为助力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新贡献。同时,全国各代办处在拓展基础工作、提升业务水平、加强对外服务等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成绩。
不断夯实基础工作
“十二五”时期是代办处发展的关键时期,为了更好地服务专利审查工作、服务创新主体、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科学规划、全面布局的总体思路,先后在甘肃、海南、山西、青海、内蒙古5个省(自治区)设立代办处。目前,除西藏自治区和我国港澳台地区之外,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成立了32个代办处,代办处工作体系已经基本覆盖全国。
据了解,为适应形势发展变化,国家知识产权局先后制定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管理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质量管理办法》等3项代办业务管理制度,补充修订业务规则24项。各地方代办处在严格执行各项制度的基础上,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为提升代办工作能力打牢了基础。
此外,“十二五”期间,代办处还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地方知识产权局合力培养下,目前已发展成一支拥有400余人的工作队伍,比“十一五”末增加近100人,在支撑代办业务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持续提升业务水平
“十二五”时期,全国各代办处面对专利申请量不断攀升的压力,积极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好审查配套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了各项任务。
5年间,各代办处扎实工作,实现业务工作总量新突破。据统计,“十二五”时期,各代办处受理专利申请突破760万件,其中2015年受理的专利申请近200万件,比“十一五”末期的受理总量增长了90%;各代办处收缴专利费用突破1700万笔,其中2015年收缴专利费用超过380万笔,比“十一五”末期增长了75%,为顺利开展审查工作,缩短受理周期做出了贡献。
在代办业务数量持续增长的同时,我国的专利代办业务质量也持续提高。“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一直高度关注代办处的审查质量,5年来,各代办处始终将质量保障作为代办工作的核心内容抓紧、抓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部长钱孟姗表示,“十二五”期间,代办处工作质量大幅提升。据统计,2015年代办业务质量合格率达到了99.99%,其中在审查业务通知书发文、纸件扫描、流程服务业务等方面,32个代办处实现零差错,13个代办处全年各项业务优秀率达到100%。
据了解,除了保质保量完成审查业务外,代办处还积极拓展服务项目,完善审查配套工作。在拓展服务项目方面,代办处在做好受理专利申请和收缴专利费用这两项基础工作的同时,还拓展了审查业务通知书自取服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专利权质押登记受理、登记簿副本出具等十余项服务业务,为满足创新主体的专利服务需求做出了贡献。在完善审查配套工作方面,各代办处在继续深入开展电子申请宣传、推广和帮扶工作的同时,立足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措施对低质量申请进行监控,确保审查质量持续提升。
增强对外服务能力
“十二五”期间,各代办处结合地区工作实际,以创建青年文明号为契机,采取规范业务流程、创新工作思路、优化服务设施、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等措施,稳步推进代办处试点工作,使得代办处对外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社会满意度不断提升。部分代办处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在为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的同时,也为其他代办处开展对外服务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此外,各代办处还以服务地方经济为出发点,积极开展地方知识产权工作,通过做好专利数据统计与分析、组织多种类型的培训班、做好专利代理机构的管理与服务等工作,为地方经济快速发展贡献力量。
“30多年来,代办工作一直伴随着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不断成长、壮大,其发展大致可分为3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以审查为工作重心的初创期;第二个时期是以审查与服务并重的成长期;第三个时期是以对外服务为工作重心的发展期。我们已经经历了代办事业的初创期和成长期,目前,随着工作模式与服务方式的改变,代办事业正面临着从‘成长期’向‘发展期’的转型升级,而这一时期也是知识产权事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时期。”钱孟姗表示,2016年作为“十三五”开局之年,全国代办处将继续发挥“服务于审查工作,服务于创新主体,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的重要作用,促使代办工作发展与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合拍共振,为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贡献力量。(李俊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