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下称送审稿)及其说明,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相关负责人介绍,送审稿涉及实质性修改的条文共33条,新增“专利的实施和运用”一章,其中对现有条文修改18条,新增14条,删除1条。另有适应性文字修改或调整的条文4条。
据介绍,近年来,我国在专利保护方面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绩和进步。但是,随着科技发展和市场竞争加剧,专利保护领域的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出现。为此,送审稿围绕加大专利保护力度、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针对专利权人普遍反映的专利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效果差等问题,提出相应措施,建立健全打击专利侵权长效机制,促进专利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有效衔接,提高执法效率,降低专利维权成本,营造公正公平、规范透明的法治和市场环境。
同时,为促进专利的实施和运用,实现专利价值,送审稿还针对专利创造、运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完善职务发明制度,健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专利技术转化机制,以期更好地激励创新并推动专利的实施和运用。
此外,送审稿还围绕落实政府职能法定要求、建设服务型政府,完善专利审查制度、提升专利质量,完善专利代理法律制度、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据悉,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1年11月启动专利法特别修改工作,形成修订草案(送审稿)并于2013年1月上报国务院。此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出现了新变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2014 年上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专利法执法检查工作,从多个方面对专利法修改提出了具体意见。为此,对2013年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进一步补充完善,2014年下半年启动专利法第四次全面修改的研究准备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修订针对我国专利法实施中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实行严格的专利保护制度,保护创新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专利实施与运用,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为深化科技和经济体制改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法律保障。(孙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