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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知局:深入推进“以审谋私、审代勾连”专项整治。2023年共通报四批82例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信息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提到:向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推送数据,截至2023年底,累计推送企业基本信息数据40918条,监管投诉举报共48项,行政处罚共125条。持续加强信用监管,全年共通报四批82例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加强对地方信用监管工作的指导。

  不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一体推进“三不腐”,深入推进“以审谋私、审代勾连”专项整治和商标领域教育治理,紧盯紧抓治理进展成效。


国家知识产权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知识产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重要进展。

一、强化政治引领,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校教学计划、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培训内容,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法治工作,紧密结合知识产权工作实际,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立法、执法和普法工作。

(三)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申长雨同志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事关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就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法治建设工作作出部署。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全面统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实施。制定并实施《2023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实施推进计划》,部署139项年度重点任务。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实施情况年度监测评估,逐条梳理任务落实情况,分析评价实施效果,编制形成2023年度监测评估报告。印发《2023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实施地方工作要点》和局年度主要工作计划,确保任务部署有序推进。

  (二)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印发专利、商标等5种电子证照标准;持续推进专利费用减缴环节告知承诺制;推进“好差评”制度建设;编发《知识产权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发展报告(2018—2022)》。印发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年)》;健全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上线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和外观设计专利检索公共服务系统;优化商标网上申请业务,注册申请网申率达到99.69%;实现专利、商标质押信息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掌上查”。修订《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资源管理办法》,编制《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名录(第一版)》,扩大知识产权基础数据普惠供给。

  (三)加强知识产权监管。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互联网+监管”系统向社会公众提供监管信息查询和监管工作公示等服务;向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推送数据,截至2023年底,累计推送企业基本信息数据40918条,监管投诉举报共48项,行政处罚共125条。持续加强信用监管,全年共通报四批82例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加强对地方信用监管工作的指导。印发《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和《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坚持一体推进,完成专利法律制度配套优化。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自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为激励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完成《专利审查指南》和《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修改工作。配套发布规范性文件《关于施行修改后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审查业务处理的过渡办法》和《关于专利权期限补偿和专利开放许可相关行政复议事项的公告》。

  (二)坚持与时俱进,推动商标法律制修订。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改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形成修订草案并呈报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修改同步推进。制定发布《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

  (三)坚持守正创新,推进地理标志法律制修订。按照充分尊重历史、观照现实、参照国际的原则,起草地理标志条例草案初稿。坚持“急用先行”原则,制定发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

  (四)坚持问题导向,充实制度供给“工具箱”。发布2部专利指引和6部商标指引,解决创新主体和经营主体实际关切,取得良好社会反馈。统筹推进《专利商标审查“十四五”规划》在业务执行层面的落实。积极开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修改、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重点问题研究、知识产权基础性法律制度研究等论证。

  (五)坚持科学规范,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和动态清理工作机制。

 (六)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组织完成局公职律师年度考核和第四批公职律师申报审核工作。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中,充分听取公职律师意见。

  (七)坚持统筹协调,加强地方立法指导。支持指导地方开展知识产权立法实践探索。举办加强知识产权法制保障能力提升班,有效提升法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局党组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重要事项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在决策过程中,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有关专家意见。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相统一的要求,不断优化决策程序,对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难点和重大事项,坚持民主集中制,在集体讨论基础上形成合议、作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充分采纳合理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重大行政决策,认真组织专家论证。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动健全覆盖国家、省、市、县(区)四级的专利、商标执法业务指导体系,全年共指导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办理专利、商标等疑难案件3000余件。

  (二)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在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开放日活动中现场发布2022年度专利、商标行政保护典型案例。2023年,聚焦各地专利、商标执法办案痛点难点问题作出25件批复。举办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培训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六、健全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积极发挥行政调解作用。持续指导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按照《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办案指南》等规定,严格依法依规对专利申请权归属纠纷、专利权归属纠纷、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奖酬纠纷等专利纠纷案件开展行政调解。

  (二)加强行政裁决工作。与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推动湖北、浙江两省率先成立知识产权行政裁决所。做好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办理工作。制定行政裁决案件线上审理办法,规范行政裁决案件线上口头审理工作。做好药品专利侵权纠纷早期解决机制案件行政裁决工作。

  (三)严格依法开展行政复议、专利复审无效和商标评审工作。认真做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及时清理相关文件,组织新行政复议法专题讲座。全年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779件。全年共审结专利复审无效案件和商标评审案件46.2万余件,专利复审无效和商标评审诉讼案件一审立案2.2万余件。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持续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评价暨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坚持抓住“关键少数”和管好“绝大多数”相统一,以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为抓手,压紧压实党组织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对所管理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不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一体推进“三不腐”,深入推进“以审谋私、审代勾连”专项整治和商标领域教育治理,紧盯紧抓治理进展成效。
 (二)高度重视全国两会建议提案办理。高质量承办170件建议提案,其中牵头办理80件,保持按时办结率、代表委员沟通率、答复满意率三个100%。积极研究采纳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牵头办理建议提案所提问题或意见中,已解决或采纳的64件,占比80%,并推动出台政策措施58项。牵头办理1项全国政协重点提案,办好3件局内重点建议提案,带动整体办理水平提升。
 (三)抓好重点工作督查督办。推动知识产权工作第四次纳入中央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实现专利产业化纳入国务院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内容,完成国务院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第二次督查激励评选。制定局党组2023年度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明确10方面41项具体任务,细化形成282条具体举措,全年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
 (四)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四次专题学习精神、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等重大主题举办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13场,其中在国新办举办6场。通过政府网站、公报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3条,接收依申公开302件,办结295件。

八、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积极开展普法工作。按照全国普法办要求和《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组织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并形成中期评估报告。

 (二)创新普法工作形式。联合中央宣传部、市场监管总局等21个部门成功举办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开展数千场次专题宣传,发布典型案例,强化案例指导作用,积极传播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制作内容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宣传海报,邀请人民日报、新华社等8家媒体记者交流知识产权工作体会,制作“知识产权文化在身边”宣传视频,通过篆刻、表演等多种艺术形式创新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

 (三)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教育。举办司级领导干部能力建设培训班,将法治教育作为培训班的重要主题,全局司级干部参加培训。针对处级领导干部、中高端人才、审查业务人才开设法律培训课程。邀请司法部专家开展2期专题讲座。就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审查指南对局内审查员开展宣传解读。

九、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一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系统性和完备性还存在不足。二是知识产权专业性强,需要进一步丰富普法内容和手段。2024年,知识产权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总结法治经验,研究法治举措,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更加坚强的法治保障,有力支持全面创新。一是加快知识产权重点法律制度完善工作。继续推进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新一轮全面修改;大力推进地理标志专门立法工作;加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修改和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构建,更好适应新领域、新业态发展需要;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基础性法律研究论证。二是丰富普法方式,强化普法实效。进一步开拓思路,在普法活动的内容、组织宣传方式等方面不断创新,积极运用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以更多创新形式和更加通俗易懂的方式加深公众对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运用,让知识产权普法宣传融入大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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