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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国实用新型专利授权量同比下降25.46%,发明专利同比增长15.41%,成首个有效发明专利量破400万件的国家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4年1月16日(星期二)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胡文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副局长、战略规划司司长葛树,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张鹏,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郭雯介绍2023年知识产权工作进展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胡文辉提到,全年授权发明专利92.1万件,实用新型专利209万件,外观设计专利63.8万件。专利复审结案6.5万件,无效宣告结案0.77万件。受理PCT国际专利申请7.4万件。中国申请人提交海牙外观设计国际申请1814件。

   截至2023年底,我国发明专利有效量为499.1万件。其中,国内(不含港澳台)发明专利有效量为401.5万件。我国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1.8件。

   据此前报道,2022年授权发明专利79.8万件,实用新型专利280.4万件,外观设计专利72.1万件。受理PCT国际专利申请7.4万件。专利复审结案6.3万件,无效宣告结案0.79万件。中国申请人通过《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提交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申请1286件。

   截至2022年底,我国发明专利有效量为421.2万件。其中,国内(不含港澳台)发明专利有效量为328.0万件。我国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9.4件。








   综上所述,相较于2022年全年,2023年发明专利授权量同比增长15.41%,实用新型同比下降25.46%,外观设计同比下降11.51%。

此外,胡文辉还提到,截至2023年底,我国国内(不含港澳台)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01.5万件,同比增长22.4%,成为世界上首个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数量突破400万件的国家。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同时也是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之年。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知识产权系统不折不扣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顺利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知识产权工作稳中有进、进中提质,取得沉甸甸的成绩,呈现出崭新气象。

一、知识产权各项主要数据情况

(一)专利方面

   全年授权发明专利92.1万件,实用新型专利209万件,外观设计专利63.8万件。专利复审结案6.5万件,无效宣告结案0.77万件。受理PCT国际专利申请7.4万件。中国申请人提交海牙外观设计国际申请1814件。

   截至2023年底,我国发明专利有效量为499.1万件。其中,国内(不含港澳台)发明专利有效量为401.5万件。我国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1.8件。

(二)商标方面

   全年注册商标438.3万件。完成商标异议案件审查15.3万件。完成各类商标评审案件审理37.3万件。收到中国申请人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6196件。截至2023年底,我国有效商标注册量为4614.6万件。

(三)地理标志方面

   全年批准地理标志产品13个,核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201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经营主体5842家。截至2023年底,我国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产品2508个,核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7277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经营主体总数达2.6万家,地理标志产品年产值超过8000亿元。

(四)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方面

   全年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发证1.1万件。截至2023年底,我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累计发证7.2万件。

(五)知识产权保护方面

   全年启动建设首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10家,完成第二批15家的遴选和公示工作。新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8家、快速维权中心7家,总数达112家。新设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地方分中心21家、海外分中心2家,总数达45家。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提升至82.04分。

(六)知识产权运用方面

   全年专利商标质押融资登记金额8539.9亿元,惠及企业3.7万家。统计显示,2022年我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为15.3万亿元,比上年增长7.1%(未扣除价格因素),占GDP比重升至12.7%。

二、数据反映出的主要特点

   一是知识产权拥有量不断增加。截至2023年底,国内(不含港澳台)发明专利有效量为401.5万件,同比增长22.4%,首次超过400万件。其中,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166.5万件,占41.5%,较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国内注册商标有效量为4404.7万件,同比增长8.4%。

   二是企业创新活动保持活跃。截至2023年底,我国国内拥有有效发明专利的企业达42.7万家,较上年增加7.2万家。国内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90.9万件,占比增至71.2%,首次超过七成,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凸显。

   三是数字经济领域创新强劲。按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划分的35个技术领域统计,截至2023年底,我国国内有效发明专利增速前三的技术领域分别为信息技术管理方法、计算机技术和基础通信程序,分别同比增长59.4%、39.3%和30.8%,远高于国内平均增长水平,表明我国在数字技术领域保持了较高的创新热度,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赋能增效。

   四是质押融资普惠力度不断加大。全年专利商标质押融资登记金额8539.9亿元,同比增长75.4%。质押登记项目4.2万笔,同比增长49.2%。质押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普惠贷款惠及中小微企业2.6万家,同比增长44%。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成为企业盘活无形资产,筑造市场优势,增强创新发展动能的重要措施。

   五是知识产权海外申请平稳向好。全年,中国申请人提交的PCT国际专利申请、海牙外观设计国际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稳居世界前列。其中,PCT专利申请量与上年基本持平,马德里商标注册申请量同比增长6.3%。分析发现,年度PCT国际专利申请量靠前的中国企业与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量靠前的中国企业呈现出高度的一致性,表明中国企业的创新保护意识和品牌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在开拓国际市场时更加注重知识产权的全面布局。

具体的特点:

   知识产权统计数据客观记录了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历程。我国专利制度实施已近40年。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发明专利授权平稳增长,全社会创新活力持续迸发。刚才我讲到,截至2023年底,我国国内(不含港澳台)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01.5万件,同比增长22.4%,成为世界上首个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数量突破400万件的国家,具体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高价值发明专利创造储备加速。我国国内(不含港澳台)发明专利有效量达到第一个、第二个和第三个100万件分别用时31年、4年和2年左右,而突破第4个100万件仅用时一年半。在这400多万件有效发明专利中,高价值发明专利所占比重达到4成以上。中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知识产权大国,持续为全球创新发展贡献重要力量。

   二是创新型企业加快塑造发展新优势。国内有效发明专利中,企业所占比重超过七成,是推动创新创造的主要力量。进一步来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13.4万件,同比增长24.2%,占国内企业总量的近四分之三,达到73.4%。自主创新为众多科技型企业的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三是重点地区创新龙头带动作用显著。截至2023年底,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发明专利有效量分别为130.8万件、70.3万件和67.2万件,合计占国内总量的65.6%,分别同比增长21.1%、21.0%和23.2%。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3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深圳—香港—广州集群,北京集群和上海—苏州集群,占据了全球科技集群排名前五中的三席。科技创新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成为推动产业经济发展的强劲引擎。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提升审查质量效率,大力推动专利转化运用,加速推动专利价值实现,更好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专利密集型产业的发展情况:

   专利密集型产业是指发明专利密集度、规模达到规定的标准,依靠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符合创新发展导向的产业集合,是布局新赛道、培育新动能的重点领域。经核算,2022年,我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为15.3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2.7%,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是产业对经济增长贡献不断提高。近五年来,我国专利密集型产业规模稳步壮大,2022年产业增加值首次突破15万亿元,年均增速达到9.4%,高于同期GDP现价年均增速2.4个百分点。

   二是数字和研发相关产业快速增长。2018至2022年,七大专利密集型产业中,增加值年均增速最快的前三个产业分别是:信息通信技术服务业,年均增长14.9%,研发、设计和技术服务业,年均增长11.0%,信息通信技术制造业,年均增长10.2%,为实体经济发展持续注入创新动能。

   三是支撑创新发展的要素资源加快集聚。2022年,我国专利密集型产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全部企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的比重达到48.6%,较2018年提高3.8个百分点。2018至2022年,我国专利密集型产业累计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165.1万件,占国内(不含港澳台)总量的69.0%。

   四是为社会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2022年,我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就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比重达到6.7%,在上年增加0.29个百分点基础上再提高0.18个百分点。我国专利密集型产业人均劳动生产率由2018年的22.8万元/人提高到2022年的31.3万元/人,是非专利密集型产业人均劳动生产率的2.1倍。

   总的来看,我国专利密集型产业以不到全社会7%的就业人员,集聚了全国企业近五成的研发经费投入,产出了国内七成左右的发明专利,贡献了全国1/8的GDP。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继续加强对专利密集型产业的统计监测,采取更多有效措施,加大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力度,更好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制度性安排: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理标志工作,要求加强地理标志领域立法。我国地理标志法律制度包括商标保护和专门保护两种模式。新一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加快构建有机衔接、相融互补的地理标志制度,加快推进地理标志统一立法的同时,以急用先行为原则,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发布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并从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主要从地理标志产品的认定、管理和保护三个方面进行了制度完善。

   一是在地理标志产品审查标准和程序方面,明确要求地理标志产品的全部或者主要生产环节应当发生在限定的地域范围内,产品具有较明显的质量特色、特定声誉等,并且产品特性由特定地域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所决定。完善了异议程序,增设了变更和撤销程序。

   二是在强化申请人管理职责和生产者按标准生产的义务方面,要求申请人采取措施对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和专用标志的使用、产品特色质量等进行管理。生产者要按照相应标准组织生产,否则将不能使用专用标志。

   三是在加大保护力度,推进高标准保护方面,明确四种针对地理标志产品的侵权行为以及三种冒用或者伪造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违法行为。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持续推动《办法》的贯彻落实,同时积极开展地理标志专门立法调研论证,按照充分尊重历史、观照现实、参照国际的原则,遵循商标保护和专门保护两种模式并行运作、相融互补、有机衔接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完善地理标志法律制度,更好促进地理标志运用,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保护示范区建设的有关情况:

   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目的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探索知识产权保护的新路子,认真打造知识产权保护的样板间,积极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好经验。目前,天津市滨海新区等10个首批示范区建设已经取得初步成效,第二批15个示范区建设城市(地区)也已经完成遴选和公示,很快将正式获批公布。

   从已经开展建设的首批示范区来看,各地结合区域发展现状,聚焦各类主体实际需求,深化改革创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已经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区域内知识产权法治建设驶入“快车道”,高标准保护的法治基础进一步夯实。浦东新区、深圳等地实施高标准知识产权保护规则;苏州、合肥等地加快知识产权保护地方立法;南京积极修订本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合肥市检察机关出台侵害商标权犯罪的量刑参考意见等。

   二是区域内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动用“硬手腕”,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各地坚持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导向,加强区域执法协作,广泛开展专利商标行政保护专项行动和海关蓝网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成都、杭州等地加强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网络体系建设,形成高压震慑态势。

   三是区域内打造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改革“试验田”,执法保护效能进一步提升。各地聚焦优化管理部门设置和机制建设,建强配强执法队伍。天津市滨海新区法院和区检察院共同设立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办公室;杭州探索建立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集中统一管理模式,升级知识产权国际商事调解云平台;南京建设知识产权大保护检察联盟等。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部署,加强央地协同、部门联动,纵深推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强化对示范区建设城市的支持指导和监督管理,力求总结一批经验亮点,形成一批特色做法,打造一批示范标杆,带动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整体提升。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工作进展:

   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整体谋划、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推动建立上下联动、衔接通畅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一是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建设持续加强。研究制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新批复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8家、快速维权中心7家,全国协同保护机构总数达到112家。已运行的保护中心和快维中心共受理知识产权保护维权相关案件12万件,受理专利快速预审请求23.9万件。在保护中心和快维中心备案的企事业单位约15万家,其中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超过5700家。

   二是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不断优化。知识产权领域“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实现全国31个省(区、市)全覆盖。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指导管理的调解组织达1900余家,较2022年增加了700家。受理案件13.4万件,较2022年增长45%。通过调解方式服务民营企业10.9万家,外资企业1500余家。

   三是知识产权诚信建设深入推进。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对知识产权领域失信行为予以规制,累计将107名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涉及故意侵犯知识产权、从事严重违法专利、商标代理行为等失信行为。分两批推动北京、上海、浙江等19个省(区、市)及福建厦门、广西柳州等12个地级市开展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

   四是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能力有效提升。印发《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维权援助工作流程和业务标准。在全国范围建设维权援助机构2600余家,办理维权援助申请13.3万余件,提供咨询指导服务7.4万余次,出具侵权判定参考意见1.7万余件。

   一年来,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保护机制更加顺畅,保护服务更加便捷可及,保护满意度持续提升。未来,我们将继续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进一步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

我国商标品牌的建设发展情况:

   国货“潮品”承载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彰显着对中国品牌的自信。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愿意为坚持自主创新、坚守国民情怀的国货买单,像华为、海尔等一大批“国货之光”还走出国门,积极融入全球市场,成为全球的知名品牌。

   国货“潮品”的发展离不开知识产权的全方位助力,特别是需要利用好商标制度加强品牌保护、实现品牌价值。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大力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助力培育国货“潮品”等新的消费增长点。

   一是强化政策支撑。以“千企千标”“百城百品”及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为抓手,鼓励地方和企业加强商标品牌建设,支持传统品牌创新升级,积极培育新兴品牌。近日,首批1105件企业商标品牌及285件区域商标品牌获批参加“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我局将在提升商标品牌能力、提高商标品牌价值方面给予指导支持。

   二是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全国布局建设3900多个商标品牌指导站,年均服务企业超40万次。持续推动商标质押融资惠企服务,2023年全国商标质押融资额达1769.1亿元,同比增长63.5%,帮助企业有效缓解了品牌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难题。修订出台《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国家标准,帮助企业筑牢商标品牌等知识产权管理规则,有效防控风险。

   三是加强品牌保护。持续推动《商标法》修改进程,加强对商标品牌合法在先权利和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认真做好国货出海的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指导,坚决打击各种傍名牌、搭便车、蹭热点行为,提振品牌发展信心和经营主体获得感。

   四是加大宣传推广。充分利用中国品牌日、中国知识产权年会、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等平台,推广商标品牌建设典型经验,宣传推介精品国货。通过组织开展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活动,不断提升公众知识产权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提升商标品牌价值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继续推进实施“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助力形成更多有影响力的民族品牌和国际知名品牌,打造更多国货“潮品”,扩大品牌消费规模,积极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

“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的成效进展和积极作用:

   今年是《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签署生效的第3个年头。3年来,中方与欧方保持密切沟通,不断深化地理标志领域交流合作,切实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国家知识产权局认真履行地理标志保护国际义务,严厉打击地理标志假冒行为。积极推动地理标志专门立法,制定出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大力建设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推进地理标志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国地理标志产品进入欧洲市场,产品出口效益逐年增高。

   一是地理标志质量管理体系日益完善。安岳柠檬、晋州鸭梨等多个产品,入选中欧地理标志互认互保名录后,产地政府更加重视全面夯实地理标志保护基础,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产品质量与特色品质满足多个目标出口国家和地区的标准。

   二是地理标志产值和出口效益连创新高。互认互保产品以其独特的质量特色赢得了欧洲消费者的美誉和肯定。比如,浏阳花炮被列为互认互保产品后,出口额连年攀升,2023年达70.6亿元,占其总产值的19%,创历史新高。

   三是中国地理标志产品的国际知名度越来越高。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入选互认互保名录以来,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数量翻了两番,达到73家。产区60多家酒庄的葡萄酒先后在各项国际葡萄酒大赛中获得1100多个奖项,产品远销40多个国家和地区。

   《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的有效履行,让中欧双方的企业和消费者切切实实地受益。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做好协定的实施工作,推动协定第二批350个中欧地理标志产品清单尽早落地生效,推进中欧双边经贸关系持续健康发展。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的内容:

   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的部署要求,出台了包括《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在内的4部部门规章,制定商标相关的6部指引,取得良好社会反响。其中,为充分发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在推动地方特色经济发展,提升集群产业发展效益等方面的重大作用,解决近年来商标维权事件中反映的权利边界不清、注册人和使用人权利义务不明等问题,保持规范有序的商标注册秩序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我局发布了《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并从2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秉持人民至上,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一是明确商标注册和使用要求,引导注册人规范注册合理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地名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标志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且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使用人履行相应手续后,可以将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与自己的注册商标同时使用,并要保证商品符合使用管理规则的品质要求,规范使用作为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

   二是强化注册人的管理职责,防止权利滥用,引导注册人行权有度。注册人要进行日常管理,准许他人使用,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检查他人使用行为和商品是否符合使用管理规则要求并进行处理。

   三是细化正当使用情形,平衡权利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引导注册人维权有界。经营者在企业名称字号、配料表上使用地名表明产品及其原料的产地,在特色小吃、橱窗展示、互联网商品详情展示中以事实描述方式使用商标中的地名、商品名称。只要这些使用符合商业惯例,未违反其他法律规定,也没有误导公众,商标权人就无权禁止。此外,他人也可以正当使用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中的地名、商品名称或者商品的通用名称。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持续做好《规定》的贯彻落实,更好发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助力产业发展的积极作用,为活跃市场经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每万人高价值专利拥有量指标: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的主要指标之一,预期到2025年达到12件。“十四五”以来,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加快推进,专利创造实现量质齐升。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我国国内(不含港澳台)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66.5万件,同比增长25.7%,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1.8件,较“十三五”末提高5.5件,有望在今年提前实现“十四五”规划《纲要》预期目标。具体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更加活跃。截至2023年底,我国国内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中,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有效发明专利达到116.6万件,同比增长22.5%,所占比重为70.0%,为重点产业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是高价值专利维持年限稳步提高。截至2023年底,我国国内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有效发明专利达到60.2万件,同比增长35.4%,是“十三五”末的2.4倍。国内高价值发明专利平均维持年限达到8.4年,较“十三五”末提高0.3年,创新主体维持专利有效性的意愿不断增强。

   三是知识产权助企惠企成效显著。截至2023年底,我国国内高价值发明专利中,实现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有效发明专利10.4万件,同比增长37.4%,知识产权助企纾困、为企赋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继续坚持高质量导向,大力引导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更好服务国家创新发展。

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做好知识产权工作意义重大。前不久,国家知识产权局召开了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明确了新一年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就是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以知识产权源头保护为基础,以转化运用为牵引,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链条,更大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努力开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新局面,更好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深入实施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有效落实《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加快推进《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新一轮修订、地理标志专门立法研究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改论证。深入推进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构建。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完善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专利审查标准,扩大加快审查规模,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二是全面推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深入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全面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推动高价值专利与企业精准对接、加速转化。完善知识产权支撑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作体系,优化专利导航服务,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全面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鼓励探索专利开源。充分发挥专利在支撑绿色技术和未来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深入实施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和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服务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三是全面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出台《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稳步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网络布局。加强对商标、专利等领域执法工作的专业指导,健全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加强专利行政裁决工作。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网络,加强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

   四是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扩大公共服务机构和网点规模,持续增加开放共享的数据种类。加快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平台,进一步支持自主可控知识产权数据库建设。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和出口基地建设。

   五是全面提高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水平。办好第三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谋划开展更多务实合作项目。办好中国加入《专利合作条约》(PCT)30周年纪念活动。深度参与中美欧日韩五局合作,在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合作扩容中发挥积极作用,充实中国—东盟等知识产权合作内容。主办中欧、中法、中日韩局长会和中蒙俄知识产权研讨会等机制性会议。推进数据知识产权和地理标志国际合作,更好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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